1.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又反悔了,不想买了,中介费需要交吗?需要承担违约金吗?,约定的定金还没有交卖方。

2.二手房有,买卖合同签了,定金交了,现在不想买了,定金能不能退?

3.二手房买卖要交定金吗

4.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收了定金,不想卖怎么办?

5.二手房买卖中,意向金和定金是什么关系

二手房交易定金协议书_二手房买卖定金协议书有法律效应

如果签订了定金合同,一般定金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双倍定金;

如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违约责任约定的是总房款的20%;

可根据所签订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向卖方(房东)提出赔偿。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主张返还双倍定金或总房款的20%。

起诉所需资料: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的提供其他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纸

扩展资料:

买二手房交定金的八大注意事项:

1 、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

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 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 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了解所购“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

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 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4、了解购买“二手房”的程序

购买“二手房”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 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5、 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

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 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 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6、 付款方式

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

7、交房时间

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 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

8、 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 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等。

二手房交易定金应该交给谁?:

1、直接给卖方

一般来说,购房者可以将定金直接支付给卖方,然后卖方给购房者出具定金收据,表示已经收到定金。在定金收据上,双方最好写明违约责任。

2、由中介转交给卖方

如果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能直接交给卖方,可以由中介将定金转交给卖方,但是中介应该出具卖方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在收到委托书后,购房者可以将定金交给中介,但是必须要求中介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收据上应该包括经手人与中介公司的印章。

交定金之前做好以下事情:

1、核实房本和房主

购房者要弄清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核实卖方是否是房屋产权人。

2、核实产权

购房者要知道房屋所有权是单独所有还是与他人拥有。如果跟他人共有,共有产权人是否同意出售。

3、检查产权瑕疵

购房者要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4、核对面积

核对挂牌时报的面积跟房本上的实际面积相是否一致。

最后,购房者一定要清楚关于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无论是在《定金协议》还是《二手房买卖合同》里,二手房交易流程都没有订金这个词,现在的《定金协议》和《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制式的。

百度百科--定金合同

中国经济网-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出现这些漏洞 赶紧“堵”住

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又反悔了,不想买了,中介费需要交吗?需要承担违约金吗?,约定的定金还没有交卖方。

一、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 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 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 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何规避二手房买卖定金纠纷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定金的交付多数是由下家交给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转交上家。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这极容易引发二手房交易上下家之间的定金纠纷。

为此,建议广大购房者在下定时遵循下面四个步骤:

一、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二、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四、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遵循上述四个步骤付定金,下家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便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定金要注意什么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

通过看房,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初步意向。这个时候,通常需要买方交付一部分定金,以作为双方将来签约的一个保证,防止卖方将房屋再卖给他人,同时也对买方形成约束。签约之后,定金可抵作房款。

买方在签订定金协议时,一定要先将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尤其是房价款及付款方式约定明确,以防签订合同时出现扯皮现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有的是直接交给卖方,有的是由中介公司代收、然后再转变卖方,在此种情况下,买方要确认中介公司取得了卖方的授权,中介公司收取定金视为卖方收取,卖方即受“定金罚则”的约束。

二手房有,买卖合同签了,定金交了,现在不想买了,定金能不能退?

二手房居间合同签完以后不买了,中介费是需要交的;在签订合同时付了定金的话,一旦违约也是不退还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特别指明定金类型,应当认为当事人约定的定金为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的设立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只能对合同设立的定金解释为违约定金,因为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来看,是希望通过设置定金制度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并非通过支付一笔定金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房屋居间合同是一份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的合同。从性质上判断,其一为居间关系即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但另一法律关系即买卖双方之间是预约合同关系还是买卖合同关系,预约合同是相对于本约合同而言,内容主要是约定双方当事人应谈判缔结主合同。对于预约合同的当事人而言,承担的只是尽量促成主合同的成立,如果不能就主合同达成一致,可以不签订主合同且无需承担责任。一般的房屋居间合同属于预约合同,即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签订本约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但根据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当事人已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了具体约定,但未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双方并未明确约定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买卖合同成立、生效要件的,而双方已经签订的协议书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视为买卖合同成立,并认定合同有效。解约定金应属约定定金即只有在合同约定情况下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手房买卖要交定金吗

二手房有,买卖合同已经签了,定金已经交了,现在你不想买了,那么属于你违约,基本定金是不能退的。

购房后退定金。

今天我们就说一说购房定金。相信大多数的购房者在买房路上都交过这笔钱,有的人比较,有些人要把定金退回来,那么,购房交了定金能退吗?退定金的最好办法是什么?

购房交了定金能退吗?

到目前为止,买房交了定金能不能退,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1、《合同法》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5、《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退定金的最好办法是什么?

1、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比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

3、买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要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上述文章便是有关于购房交了定金能退吗以及退定金的最好办法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详细探讨了,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购房定金交完了之后,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定金退还的流程相对来说比较麻烦,大家最好还是考虑好再交。

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收了定金,不想卖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交定金,但不作强制性要求,双方协商约定即可。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与是否交付定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设定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手房买卖中,意向金和定金是什么关系

买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卖了就需要返还双倍的定金给买方,因为定金在交付的同时,代表签订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了,不管是哪一方违约不想达成交易,都是适用定金规则的,即买方违约,其定金归卖方,而卖方违约,需支付双倍定金给买方。

法律分析

买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卖了就需要返还双倍的定金给买方,因为定金在交付的同时,代表签订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了,不管是哪一方违约不想达成交易,都是适用定金规则的,即买方违约,其定金归卖方,而卖方违约,需支付双倍定金给买方。签订合同,收了定金,就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退款的。如果退房退款,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相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首先,要区别意向金、定金和订金。定金是一种担保金,即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取定金的一方可没收该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意义在于以该定金为担保,督促双方按约履行合同。订金则是一种预支款,是款项的一部门,不具有担保的性质。在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这个专有名词,根据其意思,结合合同的实际情况,应该属于定金或者订金。 如无法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确定其性质的,可参考交易习惯确定其含义。通常以为,未明确有担保意思表示的意向金,应理解为订金。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为表示购买的诚意或为了拥有第一购买权,需要支付意向金即为订金,但是这个订金是不具有担保成分的。只有转为定金后,才转化为具有担保的形式,代表买卖双方认可对方,愿意达成一致的买卖关系,如果有一方违约必将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选择在房产中介居间先容成交的购房者,首先会由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参谋帮其选择中意的房屋,然后签订买卖居间协议并支付意向金。收取意向金后,居间方约见房屋所有人进行房价及各项题目的确认。房屋所有人同意在买卖居间协议上签字确认,居间方将意向金转交给房屋所有人,这时的意向金就转化为定金了。与此同时,购房者需要留意,交付意向金一定要向房产中介公司索要正规的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作为保存,以免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参谋有不道德的行为泛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