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二手房交易_东莞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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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提到,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税务部门、金融部门的评估价格、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视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通知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应对挂牌房源开展对照自查,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二手住房交易涉及的相关机构,应将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作为开展业务的参考依据之一。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东莞城区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最高为南城片区万科金域华府,参考价为39600元/平方米;松山湖片区最高参考价为43437元/平方米。
此前,据了解,8月2日,东莞住建局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即“莞八条”),主要内容基本集中在稳控地价、强化限购、规范金融、税收调节、二手房指导价、认购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完善保障体系等8个方面。其中提到,在二手楼盘网签交易价格常态化发布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导价发布机制,进一步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市场理,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住房,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
东莞二手房交易申请办理房产证 所需材料汇总
东莞是广东省下辖的地级市、珠三角中心城市之一、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一,院批复确定的珠江三角洲东岸中心城市,因此东莞的新房价格是非常高的,但是在东莞购买二手房是非常划算的。若是想要在东莞购买二手房,首先需要了解关于过户时的资料、手续和费用等等,下面就来看看东莞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顺便来说说东莞二手房过户流程及费用以及东莞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
一、东莞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在东莞办理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很多,不过也需要根据过户的来准备相应的资料,以下是东莞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的详细内容。
1、买卖过户所需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明、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其他必要材料(拆迁户购房的,买方需提供《拆迁协议》)。
2、赠与过户所需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明、赠与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赠与合同公证书》或者《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其他必要材料。
3、继承过户所需材料
死者的死亡证明(派出所或医院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各申请人的、房屋产权证。
二、东莞二手房过户流程及费用
(一)东莞二手房过户流程
1、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
2、东莞市房管所受理、初审后报市房管局审核。
3、东莞市房管局审核、缮证后由东莞市房管所通知产权人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东莞二手房过户办理地点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
单位:
东莞市南城袁屋边涡岭科技路蓝天大厦(高盛科技园斜对面)
公交线路:
诺基亚站:8路、15路、17路、18路、27路、39路、C3路、K4路
上班时间:
即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三)东莞二手房过户费用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印花税:房款的0.05%
(4)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5)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住房的可以免除)
(6)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
以上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三、东莞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
1、东莞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在东莞购买二手房,通常是从过户开始15个工作日内下产权证,甚至可以直接领到产权证。
2、如果是买房,商业从过户开始25个工作日下产权证,但是产权证直接放到银行进行抵押。公积金和组合从过户之后开始45个工作日下发产权证。也是直接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抵押。买家如果有其他需要可能使用到产权证的,可以到银行或者公积金处领取产权证复印件。
3、在东莞办理的二手房产证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所有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如果没有时间,也可以写委托书让房产经纪人代领。
以上就是关于东莞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东莞二手房过户流程及费用,东莞二手房过户后多久拿房产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东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大全
办理房产证依然是二手房交易中的重要环节之一,那么,在二手房交易中申请办理房产证时,应该提供哪些资料呢?小编就此访了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二手交易提供以下资料:
(一)《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已变更为购买方的)]。
(二)买卖双方合法明及复印件,如买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可由其监护人办理,并提交监护人和申请人合法的明。
(三)共同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人共有证及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书。
(四)如房地产是出租的,须提交租赁合约、及承租人对房屋买卖的征询意见书。
(五)租地建房的房产转让时,先变更土地后房屋转让。
(六)继承、赠与、交换、裁决的房屋须提交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协作执行通知书等。
(七)法院委托拍卖的房地产,须提交拍卖委托书、拍卖机构拍卖资格证书及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拍卖确认书和拍卖行等。
(八)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转让、受让房产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明或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的明,主管单位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书面证明(批文内容须注明批准卖出、买入的房屋详细地址);属三资企业的还须提交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的书面决议书(经公证)。
(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单位,须提交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注明同意买入、卖出的房屋详细地址)、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授权委托书、董事长及被委托人合法的明。
(十)企事业单位购买私人的房屋须提交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
(十一)房屋交易应亲自办理。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可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公证委托)。侨居外国的,委托书须经我国驻该国领使馆认证,没有领使馆的须经我国有领使馆的第三国认证。港、澳、台的委托书,须经我国委托的律师或机构认证(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是外文,均需一并提交经公证机关翻译的中文译本原件),亦可以到当地房产办理委托。委托人亦可以委托购买方。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房管所根据房产档案资料核实房屋产权状态是否清晰,在房屋产权状态清晰的情况下,房管所受理申请,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出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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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大全5篇
朋友们,因此没有必要再将这类诉讼的诉讼时效确定为1年。那么你现在知道合同是怎么样子了吗?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东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大全,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东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大全(精选篇1)
甲方(卖):
乙方(买):
根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铜陵市铜官山区爱国东村小区内31栋2单元603室,建筑面积为59.4平方米,权证字号:20__字第015481号,拥有的住宅产权出卖给乙方。
二、经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权建筑物总价人民币 叁拾叁万捌仟元整(大写)。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壹拾柒万捌仟元整为首次付款。总房价包括房产证过户费用及税费,乙方产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抵押费、中介费等一切费用。直至甲方把房地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拥有,不再产生任何其他费用;如果再有其他费用产生,均由甲方承担支付。如甲方违反约定,造成产权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的,视为甲方违约,退交乙方全部首付款,并承担首次支付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三、经双方议定尾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大写),由乙方待事宜办理成功后,立即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尾款后,十个工作日内(除法定节日外)立即将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拥有,并将钥匙交付于乙方手中,具体日期以支付尾款收条日期为准开始计算。
四、经双方议定在办理房地产权过户及乙方货款办理均由中介公司全权负责,若无法正常办理,中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中介公司全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五,经双方议定,在办理房产证过户中如因甲方个人问题、或者有与本房产权相关的纠纷问题导致不能过户,甲方自愿赔付乙方首次支付的壹拾柒万捌仟元整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退还所有首付款。
六、经双方议定,由于甲方现在的房地产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待乙方将尾款付清后甲方立即协助乙方去办理土地使用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经双方议定,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尾款后,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过户的一切手续,交房前甲方必须将电视、电话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用等全部付清。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中介公司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大全(精选篇2)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_______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_______字第__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___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_______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A. 乙方为非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乙方为商业银行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乙方为公积金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部分的房款按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银行审批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 乙方为非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 乙方为商业银行客户或公积金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机构签发的乙方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大全(精选篇3)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县_____区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大全(精选篇4)甲方(售房人):
乙方(买房人):
见证人: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此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购房合同范本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_______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___________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
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____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a、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b、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自行选择)
c、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自行选择)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a、房屋正式交付之日b、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自行选择)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a、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 b、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空白处可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东莞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大全(精选篇5)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迟迟未办过户,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卖方未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属于违反买卖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方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
一房多卖的情况已经变得很常见,尤其是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如果在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形,买家以他人名义购房,此情形如果借名人与登记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的,应该如何处理?
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
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买卖交易签订合同时,作为买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买卖时,三个合同特别重要,第一个合同是中介委托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买房,那中介一般不会让你直接见卖房人,他们会担心你会跨越他,直接和卖房人达成协议。所以,中介一定会让你跟他签一个中间合同。
第二个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这个合同上,买房人一定要签仔细房屋原来的所有权是谁,房屋的面积有多大,房屋的价格是多少,各种费用的结清问题。对于出卖人来讲,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签订一个相对细致的合同,各个条条框框都签订好了,也能避免纠纷。
如果买二手房时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签银行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银行,买房人的银行,还可以再加三方,卖房人的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买房人的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还有中介公司,这个行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较复杂。这种情况下,对于消费者来说,要想签订一个细致的合同,可以请个律师。
如果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卖家违约,作为买家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合同解除权不能任意行使,即使卖方违约,买家要行使解除权仍需要具备合同解除权。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即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内约定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该条件具备时,一方可以通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权即合同法规定的对方违约情况下的解除权,主要包括对方逾期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对方违反合同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等等。在以上情况之一的,才可以解除合同。
定金在二手房交易中经常涉及,我就定金的相关问题简要补充几点: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或履行合同之前,为了担保合同的订立或履行而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订约或履约的保证金。《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该条通常也称为定金罚则条款。
1)定金交付越多,是否赔偿越多?《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定金数额最多不能超过房屋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一方违反订金合同约定,多交的定金部分,另一方需要退还或不需要双倍返还。因此,超过法律规定数额的“定金”,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2)买卖合同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定金罚则是否适用?双方因买卖合同条款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未能签订买卖合同,即使交付了定金,“定金罚则”也得不到适用。因此,不一定交付了定金,就一定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签约,或适用定金罚则。在此,双方在签订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时,应先就买卖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将买卖合同附于定金合同后;或将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在定金合同中列明;或将定金条款写进买卖合同内。以避免日后一方以买卖合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由,不签订买卖合同,发生定金罚则条款不能适用的情形。
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只有一字之差,“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法律对定金有明确的规定,具有担保性,适用定金罚则,但“订金”法律没有明确的加以规定,一般视为预付款,且不具有担保性,不适用定金罚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在合同中应当明确所付款项为“定金”,并约定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另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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