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二手房出售信息频道_余姚二手房出售最新50万以下
1.二手房60平方米可按揭吗?
公积金异地申请是继央行和银监会在2014年十一日前松绑房贷之后,三部门于2014年10月发文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条件,并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情况明细台账。
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异地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催收等工作,根据合同可扣划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
缴存职工在异地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二手房60平方米可按揭吗?
有很多购房者表示:“我不介意二手房、但我介意死过人的二手房”。
死过人的二手房常常会给人带来精神恐惧,长期居住会影响居者的健康,所以极难卖出去或者往往要比市场上的房子便宜不少。因此很多房东或者中介卖二手房时会选择隐瞒房屋曾经死过人的事情。也曾经有人因为买到过此类房子走法律程序申请退房成功。但并不是所有死过人的房子都能成功退房,这还得看你买的是不是“凶宅”。
余姚的温女士花了100多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后来被告知这处房产是“凶宅”。温女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原房屋买卖合同,原房主退还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经两次公开审理,法院最终驳回了温女士的诉讼请求。
温女士为何败诉,所谓“凶宅”究竟怎么个说法?
案件审理“凶宅”一说存在争议
据余姚法院的丁法官介绍,我国目前尚无有关“凶宅”的法律认定,该房屋是否属于“凶宅”也无法界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温女士提交的其他证据,法院均予以信,但就非正常死亡一说还是存在争议。
法院在调取公安机关的笔录时发现,笔录中记载没有出现他杀或者自杀等恶件,很有可能是其自身原因或者疾病死亡,这与大众观念中的“凶宅”是不同的概念。法院最终驳回了温女士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是:房屋的主要功能是供人居住生活的,难免会有生老病死的事情发生;“生老病死”没有特别违反公序良俗,没有对房屋周围造成严重影响,系生活的正常范围。涉案房屋内确实有人死亡,但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审查,也没有相关尸检报告,该人员的死亡原因无法证明。
丁法官认为,从民间对“凶宅”的定义来说,答案各种各样,但仅停留在各自理解的范畴内,文化程度不同理解也不一样,很难成为合同撤销或解除的理由。更多情况下,法院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定,同时需要提出诉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律师观点无明文规定卖方有告知“凶宅”信息的义务
就“凶宅”的适用法律、如何举证等,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这样释义:从我国法律层面来说,没有对“凶宅”进行定义。一般认为,“凶宅”指曾发生过凶杀、自杀、意外致死等非自然原因死亡的房屋或场所。由“凶宅”买卖引发的官司,全国各地均有;涉及此类案件的,只能适用《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法律规定来理解。对于业主故意隐瞒凶宅信息将房屋出售的,目前司法部门倾向于三种处理方式:撤销买卖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合同无效、解除买卖合同。如果是中介隐瞒“凶宅”实情的,则无权收取中介费且需赔偿损失。
当前,还没有明文规定卖方有告知“凶宅”信息的义务,那么,作为买方来说,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呢?
胡律师提醒购房者:首先要有避免购房纠纷的意识。购房时要多方查证,事先做好调查,通过周边居民了解出售房屋的使用情况;其次是双方协商购房过程中,要注意保全证据,除了形成书面购买协议外,最好让卖方签署一份非“凶宅”承诺书,或是用录音证据保全的办法,发生购房纠纷可作为原告举证。以避免买到“凶宅”惹来纠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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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平米的二手房可以办理按揭!二手房的流程共分为3步,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如果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未婚,可单独前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手续的依据;
2、凭原件领借款合同的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合同);
3、在取得《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上述资料及《承诺书》、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储蓄存折和储蓄卡、保险单、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买房者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前来签订合同,需授权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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