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落户,原房主户口还在里面怎么办

2.买二手房户原房主不不迁户口怎么办

2024年二手房过户新政策_买二手房原房主户口

法律分析:买二手房原户主户口没迁出购房者无法办理户口迁入,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住房房区学籍被占用,住房拆迁补偿影响按户分配;再次转卖时影响成交价,同时易产生债务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手房落户,原房主户口还在里面怎么办

二手房过户好了房东户口没有迁出,权利人可以在过户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当事人应该在合同中对于户口迁移等问题作出约定,如果出卖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那么买受方可依据此条款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

一、二手房原户主不迁户口关于交易房屋内的户口问题,目前法院均不受理要求迁户口的案件,买方也没办法取其他手段强制将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因此,经常会出现买方人完成过户并已入住多年,房屋内原业主的户口还未迁出,此时买方可谓无处申述。为避免出现上述情况,建议在签署买卖合同前,事先委托中介或律师就房产内的户籍情况进行调查,如有户口需要迁出的,需要明确迁出的时间,并约定明确的逾期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可以参照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约定超过一定的时间仍不迁出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当然有时用扣留一部分尾款待户口迁出后再支付,也是一种很好的制约方式。

二、二手房交易产权查询第一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件、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件是指、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第二步: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地产产权的来源。1。房主是谁,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文件副本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4。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查询者应注意如果成交价是注明“部分成交价”,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他房地产成品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第三步: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包括:抵押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买二手房户原房主不不迁户口怎么办

二手房落户,原房主户口还在里面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卖房人如果无法及时从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将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由于在实践操作中购房人难通过公安机关或法院将原户口强制迁出,将自己户口迁入。在此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以减轻自己的损失。

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出现,可以做好预防:

1、户籍核查: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核实结果表明有户口的,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和司法救济条款。

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买二手房户原房主不不迁户口的处理方式如下:

1、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对于卖家的户口迁移问题,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就按约定进行处理;

2、如果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若卖家卖的房非唯一性住房,或者是唯一性住房,但有亲属好友或单位愿意接受其户口的,可要求其或当地派出所协助将户口迁走;

3、最后,如果房主确实无法迁走合同的,新业主可以办理户口入住,原房主的户口继续留在房屋处并不影响新业主办理户口及正常使用。若是双方就户口迁出问题协商不成,那就可以至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注意买方是不能坚持要卖方迁移户口的主张的,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因为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法院也无权作出此类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