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要了还有付中介费?_二手房交了定金不想买了中介费可以要回吗
1.购买二手房时已付了定金和首付款,也付给了中介费和各种代办费,这时房主不卖了,我能收回所有费用吗
2.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又反悔了,不想买了,中介费需要交吗?需要承担违约金吗?,约定的定金还没有交卖方。
3.二手房交易不成功 能不能退中介费?
4.二手房定金交了后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5.交给了中介的定金能退回么?
不可以。
二手房买房交了定金不可以退。因为“定金”属于法律上的一种担保方式。如果是订金就能退。若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话,那么是无权要求对方将定金退还的;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话,将以双倍的金额将定金退还。
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1、二手房的产权是否可靠:需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与房主是否一致,产权的性质和内容,包括面积、地址及标准价房的分配比例。同时,还要验看正本、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此外,还要知晓二手房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的不同牵涉到成交过程的复杂程度,也牵涉到买房收益的分配问题,终影响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2、是否允许转卖:需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及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的分配办法,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是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买主应当对此有所了解。此外,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场所在一个大院里,上述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这种公房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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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时已付了定金和首付款,也付给了中介费和各种代办费,这时房主不卖了,我能收回所有费用吗
购房者找中介公司买二手房是为了图方便,中介为买房者找卖家是图赚钱。因此,二手房的中介费问题是一个逃不开的话题。但是,如果二手房没买成的话中介费可以退还吗?看到下文就知道了。
关于二手房中介费问题
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和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目前中介服务费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行业内习惯收取。
二手房没买到中介费能退吗
本文会结合具体案例为大家解答二手房如果没有购买成功的话,中介费是否能退还的问题。
案例回顾:张某联系到了一家中介公司,想购一套二手的商品房。中介公司向张某介绍几套房子,张某对其中的一套很感兴趣。张某遂和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缴纳了居间费700元,后中介公司告知张某,他看上的那套房子已经被房主卖掉了,中介公司也是刚刚才知道。张某非常生气,要中介公司返还居间费用700元。中介公司说他们已经为促成这个买卖花去了很多钱,因此不同意退还全部中介费。张某可以要求返还中介费用吗?中介公司为此的花费可以要求张某支付吗?
本文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张某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时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产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应该为购买者买房做积极的准备,中介公司以其提供的劳务换取报酬,即中介费。当中介公司没有促成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有权利请求中介费。因此本案中中介公司应该返还700元的中介费,但是居间人为此支付的必要费用应该由购买者承担。
以上就是对“二手房中介费问题”“二手房没买成中介费能退吗”所作的简要解答。二手房中介费首先是一个合同问题,所以中介费的数额、缴纳方式、能不能退还等等,合同里都是可以规定的。如果合同里没有作出规定,那么在二手房没买成的情况下,中介费是需要退还的。但是,中介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可能轻易退还中介费,因此购房者应当及时请律师帮助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做好起诉的准备。
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又反悔了,不想买了,中介费需要交吗?需要承担违约金吗?,约定的定金还没有交卖方。
如果你与中介间合同约定只要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合同成立,中介就可收取中介费用的,则你就不能要求退回中介费,否则可以.服务费看有没有办理,评估费用看有没有做评估.这些损失则你可以要求违约的卖方赔偿.首付款是卖方收取的.
二手房交易不成功 能不能退中介费?
二手房居间合同签完以后不买了,中介费是需要交的;在签订合同时付了定金的话,一旦违约也是不退还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特别指明定金类型,应当认为当事人约定的定金为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的设立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只能对合同设立的定金解释为违约定金,因为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来看,是希望通过设置定金制度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并非通过支付一笔定金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房屋居间合同是一份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的合同。从性质上判断,其一为居间关系即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但另一法律关系即买卖双方之间是预约合同关系还是买卖合同关系,预约合同是相对于本约合同而言,内容主要是约定双方当事人应谈判缔结主合同。对于预约合同的当事人而言,承担的只是尽量促成主合同的成立,如果不能就主合同达成一致,可以不签订主合同且无需承担责任。一般的房屋居间合同属于预约合同,即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签订本约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但根据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当事人已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了具体约定,但未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双方并未明确约定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买卖合同成立、生效要件的,而双方已经签订的协议书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视为买卖合同成立,并认定合同有效。解约定金应属约定定金即只有在合同约定情况下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手房定金交了后不想买了,可以退吗
二手房买卖,中介费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以某中介2.7%的佣金比例计算,一套价值300万的房子,中介佣金要8.1万元,这还不包括中介以其他名义收取的不计入合同的费用,全部算下来,仅支付给中介的费用有可能超过9万元。
何谓二手房中介费?
二手房中介是通过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机构的服务费,也称为居间佣金。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大多数中介机构收取的标准在0.5%-3.0%之间浮动。
二手房中介费能退吗?
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
王女士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房子,签了买卖合同交了定金和中介费。但因首付不足问题,房子终没有买成。为此王女士想要回中介费,但遭中介公司拒绝。回家后,王女士越发生气,“即使定金不给退,中介费也该退吧!”,王女士认为,房子没有买成,中介没有尽到义务,应该可以退中介费。
中介明确告诉购房者,“合同里都写明了,如果因为买方原因导致交易未完成,中介费不予退还。”,在中介方看来,他们已经完成了介绍房子,促成交易,履行了居间义务,中介费理应收取。
在这个案例中,王女士由于自身资金问题,终没能够买房,但中介的各项服务已经完成上,所以想要退回中介费很难。
根据我们了解中介费能不能退,要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不退或退少量中介费;
第二种;中介未促成交易,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
第三种: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中介原因终无法完成交易,中介须全额退回中介费。
中介费的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并不少见,为了避免此类纠纷,我们应尽可能完成交易。为了完成交易,要尽可能多的核实房源产权、债务、抵押情况。如果资金不足,也不要轻易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中介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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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给了中介的定金能退回么?
二手房定金交了后不想买了一般是不能够退的,法律当中已经属于一种担保方式,主要是为了保障双方都不违约,如果另外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话,无法要求对方将定金退还,但如果是因为对方违约而造成房屋的交易流程,没有办法顺利的进行,收定金的一方会以双倍的形式赔偿。所以在交纳定金之前还是要想清楚明确自己的购房需求,再进行缴纳。无论是从开发商还是从二手房房主手中买房子,如果的确不想再购买,都要和对方进行友好的协商,寻求双方都同意的解决方式,并且针对于退还的额度以及比例做出协调。特别是在卖卖二手房的过程当中,如果中间还有中介公司作为媒介,也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出面进行协调。在购买新房时,开发商如果不具备有销售的条件,则是可以退还定金的。
一、可以退订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订金是可以全额退换的。如果签署协议,及收款收据上面,写的是定金,则是无法退还的,并且还将依据协议之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除非和中介签订的协议有特殊说明,否则定金是无法拿回来了,因为定金是付给卖家的。
2、因为是单方违约,中介公司会讨要中介费,如果不愿意,就给中介费;如果不给,中介公司肯定会启动法律途径,但是法院是无法解决这种事情的,最后还是需要自行调解。
3、因为没有产生实际房产交易,也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如评估费等。
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三、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
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扩展资料:
一般而言,适用定金罚则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定金合同有效;
第二,主合同有效;
第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
第四,不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可适用定金罚则。
首先,主合同与定金合同均有效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条件。一方面,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其效力依主合同的效力而转移。倘若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定金合同亦属无效(我国《担保法》第5条)。此时,即便当事人一方已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亦不能成立,自然无法适用定金罚则。
另一方面,依据我国《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并且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而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申言之,定金合同既是要式合同,亦属实践合同,其不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且须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方可生效(我国《担保法》第90条)。因此,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定金的实际交付期限。
依据我国《担保法解释》第119条的规定,倘若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交付的定金数额不一致,则视为变更定金合同;倘若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则定金合同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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