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提取_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异地购买二手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6、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或购房收据、首付款、房租、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综上所述,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户口簿、、房屋交易合同、公积金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等。二手房公积金抵押时间一般是一至三个月,具体由实际而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异地购买二手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买二手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1、买二手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买二手房在公积金的提取范畴之内,可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不只是可以申请银行购买房屋的,公积金还可以提取出来补贴购房房款。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吗
住房公积金一年是否只能提取一次,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购房一次性付款,那职工及其配偶一般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即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四次。如果是无房户为了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则通常每年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要是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主要为了偿还住房本息,那提取次数限制就得看客户选择的抵偿方式。若选择年冲,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进行冲抵;若选择的是月冲,则是每月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逐期偿还月供。
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步骤如下:
1、需要到您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屋评估报告、购房人的明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2、提交申请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出具准备通知书;
3、需要将准备通知书、购房合同、房屋评估报告等材料提交给异地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提取公积金;
4、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公积金转入指定账户。
手房取公积金需要材料:
1、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5、近一年社保缴费证明;
6、填写盖章《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公积金提取清册表》;
7、房本是两人名或配偶名提取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取过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先了解所在地和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购买二手房也需要进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的核实,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清晰、合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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