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尔滨市道外区房产 办理买卖二手房手续需要交5万元抵押金么?

2.哈尔滨打响二手房公积金房龄提高至30年、这些人可拿10万补贴

3.哈尔滨市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哈尔滨二手房税费计算_哈尔滨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标准

法律主观:

很多网友想了解哈尔滨市二手房如何过户,下面,网的小编就为您解答一下: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银行办理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一次性发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法律客观:

当交易双方确定交易意向之后,从签订合同开始,包括评估、申请按揭、缴纳相关税费、过户,相对于新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无疑显得比较复杂。对此,业内人士提醒置业者,在合同中应根据买卖双方协商的内容,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及有关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由经纪公司代理买卖的,买卖双方还应与经纪公司签订居间担保合同,并明确经纪方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经纪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在评估期期间,可同步申请办理银行按揭。业内人士介绍,这时提到的评估期,是指缴税时依据的房价评估。在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时,银行还会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以衡定可放贷金额。在银行确定放贷金额并与买方签订合同之后,购房者根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房价缴纳相应的税费,缴税后,买方和房主到房管所办理过户事宜,并办理房产证。领证后,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完毕后银行接收资料录入及发放按揭。同时,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二手房交易中申请办理房产证时,申请的资料要带全。购房者要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已变更为购买方的);买卖双方合法明及复印件,如买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可由其监护人办理,并提交监护人和申请人合法的明;共同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人共有证及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书;如房地产是出租的,须提交租赁合约、及承租人对房屋买卖的征询意见书;租地建房的房产转让时,先变更土地后房屋转让;继承、赠与、交换、裁决的房屋须提交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协作执行通知书等;法院委托拍卖的房地产,须提交拍卖委托书、拍卖机构拍卖资格证书及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拍卖确认书和拍卖行等;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转让、受让房产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明或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的明,主管单位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书面证明(批文内容须注明批准卖出、买入的房屋详细地址);属三资企业的还须提交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的书面决议书(经公证);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单位,须提交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注明同意买入、卖出的房屋详细地址)、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授权委托书、董事长及被委托人合法的明;企事业单位购买私人的房屋须提交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房屋交易应亲自办理。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可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公证委托)。侨居外国的,委托书须经我国驻该国领使馆认证,没有领使馆的须经我国有领使馆的第三国认证。港、澳、台的委托书,须经我国委托的律师或机构认证(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是外文,均需一并提交经公证机关翻译的中文译本原件),亦可以到当地房产办理委托。委托人亦可以委托购买方。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房管所根据房产档案资料核实房屋产权状态是否清晰,在房屋产权状态清晰的情况下,房管所受理申请,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出证。

哈尔滨市道外区房产 办理买卖二手房手续需要交5万元抵押金么?

龙头新闻记者 袁成亮

记者日前从哈尔滨市住建局了解到,按照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行动的部署,此次整治工作中加强二手房交易双方资金安全是工作重点之一,但许多有二手房购销需求的买卖双方,仍然存在交易资金如何划转给对方、想监管交易资金的如何监管、到哪里去监管等一系列问题。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访了哈尔滨市住建局有关人士,对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有关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二手房交易资金划转分四种形式 房产中介公司无权干涉

目前,哈尔滨市二手房交易中的交易资金主要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款等几种类型。有些市民认为,除了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资金划转外,只能通过房产中介公司做“中间人”代为划转交易资金,其实这是一个理解误区。

据了解,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划转主要可分为四种形式:一是交易双方不通过房产中介公司自行划转,也就是买方在一定时间点将交易资金直接付给卖方;二是买卖双方可以用银行提供的专用账户进行监管;三是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资金监管窗口进行监管;四是买卖双方约定由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须将交易资金存入房产中介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户”,按照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公司在银行签订的“资金监管协议”,满足划转条件时由银行划转给应得方。

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四种交易资金划转方式均是在买卖双方约定基础上实现的,选择哪种方式,均需要表达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房产中介公司无权干涉。

约定由中介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内容须写入《居间服务合同》

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由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时,该如何具体操作呢?

首先,要查看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有《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其次,要查看房产中介公司是否开展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业务,如果不开展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业务,买卖双方切勿约定将任何交易资金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否则交易资金很可能面临风险。

第三,要查看开展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的房产中介公司“资金监管”公示板中监管账户信息,要记准行、账户名称和账号,房产中介公司的“监管账户”不是企业一般账户,更不是个人账户,其账户名称会有“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户”的后缀,交易双方应仔细辨别。以上这些信息也可到哈尔滨市住建局网站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中查询比对。

另外,买卖双方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合同》,约定选择由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时,一定要写明存入经比对的“监管账户”内,此举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有效规避交易资金安全风险。

约定由中介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须到银行签“资金监管协议”

买卖双方通过约定由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代付交易资金后,一定要到房产中介公司开立“监管账户”的银行签订由买卖双方、中介公司、银行共同订立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协议中约定资金监管数额、存入的账户信息、划转标准等信息。

当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买卖双方应仔细核对银行反馈的存款凭证,比对凭证中的账户名称、账号是否与之前比对记录一致,进一步确保约定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代付的交易资金真正存入了其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中。

发现中介有违规经营行为 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据龙头新闻记者了解,哈尔滨市将进一步做好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市民如果发现房产中介公司在经营场所公示的“监管账户”等信息,与哈尔滨市住建局网站“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中公示信息不一致,或者未按要求使用《黑龙江省房地产经纪居间服务合同》等,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哈尔滨打响二手房公积金房龄提高至30年、这些人可拿10万补贴

道外区有两个房产;1、道外区南十七道街。2、南直路(原太平法院)旁边。正常房屋买卖只要交纳房产评估费(卖方交)、交易手续费、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不需要交纳抵押金。你是找的房屋中介吧。

哈尔滨市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购房者首套房最高可获10万元购房补贴;普通标准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1.5%执行;二手房公积金房龄提高至30年;开发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近日,哈尔滨出台多条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

某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访时表示,哈尔滨此次出台的政策有很强的信号意义,预计后续跟进城市会增加。

他进一步指出,当前全国很多城市的楼市矛盾,已经从过热开始转为过冷。而且过冷中也出现了新的风险,即房地产企业的金融风险问题。“哈市积极出台政策进行保障,包括全范围为房企减负、多渠道落实去库存等,符合预期,同时也意味着近期政策风向的变化。不过,应该注意政策微调中的口径和市场反应,依然要坚持在房住不炒的框架下进行。”

全范围为房企减负

10月9日,哈尔滨新闻网显示,哈尔滨近期发布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首先,哈尔滨本次政策显示出全范围为房企减负。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为房企减负提出了很多务实的内容,包括降低预售许可的标准、加快预售资金的返还、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支持房企促销活动等。类似规定,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房企的资金压力,同时有助于房企更好进行销售和项目开发,是非常务实的救企政策。“此类政策也反映了当前房企面临的各类压力,包括流动性的压力、税费和各类开支的压力、项目销售的压力等。哈市政策体现了非常好的关怀导向。”

其次,此次政策从住房消费端出发,多渠道落实了去库存的政策,包括对大学生和新市民实施购房补贴、放宽二手房公积金房龄年限、公寓产品落实民用价格标准等。“此类规定,将降低购房者入市的成本,减少了顾虑,同时在财政、金融、税费等方面提出了更多保障,有助于鼓励购房者积极入市。此类政策下,势必会激活四季度的购房需求,有助于防范市场交易规模下滑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出,近一年来,哈尔滨新建商品住宅持续性出现供大于求的态势也是本次出台相关政策的一大背景。

总体而言,严跃进认为,本次哈市政策值得肯定,是基于市场的矛盾点取的精准举措。当前全国很多城市的楼市矛盾,已经从过热开始转为过冷。而且过冷中也出现了新的风险,即房地产企业的金融风险问题。积极出台政策进行保障,符合预期。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市场交易的活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房企经营的稳健。预计后续全国其他城市也会跟进,尤其是去库存压力和房企经营压力较大的城市,包括非核心的二线城市、部分中西部三四线城市等。

“双向”调节模式开启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全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呈现收紧态势,多个地方因城施策,高频出台楼市调控措施成为业内共识。

中指研究院近日发布的2021年三季度中国房地产市场总结与趋势展望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7月22日,中央重申“房住不炒”定位,为下半年房地产政策调控明确定调,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长效机制。紧抓房地产金融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落实金融机构房地产集中度管理。

与此同时,多地城市房地产政策调整升级。报告显示,截至9月底已有超30个城市累计发布超70条调控政策,因城施策调控工具箱不断完善细化,涉及到限售、限价、限购、限贷、公证摇号购房、调整增值税免征年限、土地出让管理及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机制等多个方面,调控范围从一二线热点城市扩大至三四线热点城市,出台二手房成交指导价格的城市规模也在不断扩围。

另一方面,今年三季度以来,随着市场调整压力的进一步加大,部分城市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认为,政策“双向”调节模式开启。各地政策“双向”调节模式开启,“限涨”与“限跌”同现,已有岳阳、沈阳、长春、唐山等十余城出台“限跌令”,另有部分城市发放人才购房补贴、上调公积金额度、下调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率等,以稳定市场预期。

展望未来,报告认为,在“房住不炒”总基调下,楼市调控“稳”字当头,四季度调控政策环境或有改善,各地继续大力度加码的可能性明显降低,政策微调预调的空间已打开,部分城市按揭额度和放款时间、房贷利率、限签等政策均有微调的可能。

哈尔滨近期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牌和蓝牌的开发企业,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高层达到一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多层达到二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的,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进展实际,监管资金入账金额在扣除5%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的,在返还各阶段监管资金的基础上,每阶段提高原来应返额度的20%,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三、为吸引留住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购房,施行购房补贴政策,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的,以及已自主创业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各类人才,在哈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2万元。购房人才的购房情况经人社、教育、住建部门共同认定,购房人出具经网签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市财政将资金拨付资金申请部门负责发放。本项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哈尔滨市人民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四、对原籍不在当地,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哈的新市民,在哈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万元,购房人出具经网签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市财政将资金拨付资金申请部门负责发放。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哈尔滨市人民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五、自2021年10月1日起,新出让的土地项目(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缴纳土地出让起始价的20%作为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六个月内缴齐剩余土地成交价款,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利息。

六、自2021年10月1日起,全市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按1.5%、2%、2.5%执行。

七、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公寓房屋,水、电收费持续执行民用价格标准。

八、在确保房屋抵押物价值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放宽二手房公积金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

九、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政策。

十、县(处)级女干部和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

十一、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政策,社保即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二、放宽住房公积金组合业务,职工使用公积金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

十三、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机制,统一房地产市场数据信息和发布口径,在网站和主流媒体进行发布,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不实信息,依法依规处置房地产信息网络传播乱象,规范信息传播秩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四、各区、县(市)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属地主体责任,积极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促销活动。自然规划、财政、税务、金融、住建、公积金、不动产等有关部门要大力协同,适时研判房地产市场走势,做好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找准产品定位,提升产品品质,共同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十五、市九区按上述意见执行,各县(市)可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十六、本意见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予以调整,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

关于哈尔滨市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搜狐焦点哈尔滨地产小编搜集了关于哈尔滨市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的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基本注意

1、产权清晰

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搞清楚所卖房屋的性质;

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2、产权的完整性

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以避免在过户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

3、房屋质量

观察房屋的结构,建筑与装修材料。看房屋的内外部结构是否被改动过;是否有私建部分;是否有占用走廊或阳台等;牵涉到阳台的面积怎么算的问题。

4、居住空间

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是否合理;是否适合居住;活动空间大小等。

5、装修配置

看原房屋装修的水平、程度如何;确认房子的供电设施、供气管道、水管等是否有老化现象;电话线、宽带的安装是否完备等。

6、物业管理

了解该区水、电、煤、暖的价格及缴费方式,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观察电梯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了解该区的停车场、小区绿化的基本情况;当地保安水平怎么样,观察一下保安是否有责任心等。

7、房屋历史

了解该房是哪年盖的,还用多久的土地使用期限;有哪些人住过,有什么用途;还有原住户在当地的信用情况;是否有欠交物业费、水电费等。

8、邻里情况

邻里关系是影响居住舒适与否的重要因素。在买房前应该要拜访上下左右的邻居,了解他们在此的居住情况;与居委会和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9、房屋价值

通过对市场上的功放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进行价值评估;银行提供按揭时会作出价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10、条件

二手房的有具体的要求。具体的要依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

11、产权的交接

需要找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信誉较好的担保公司,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账户。

五大注意事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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