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违约官司一般需要多久结案_二手房违约官司好打么
1.法拍房有哪些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2.房子公证后多长时间必须过户
3.请教购买二手房的流程,过完户还需要做些什么?要多久才能收到房?
4.看好了一套二手房,怎么查是不是对方产权?房源 安 全吗?
5.购买二手房钱不够 中介给垫资 可靠不 需要注意什么
买过楼的市民都知道在一手项目,开发商需要就项目周边的环境不利或不确定因素作出告知,通常在售楼部的一角作出醒目的公示,这也是监管部门巡查的一个要点。对于二手房来说,是自然人之间的交易,周边环境比较成熟,买家可以通过不同时段的看楼来排除光、噪音等不利因素,但是有些因素可能是无法用感官所发现的。二手房过往历史,业主和盘托出怕阻碍成交,那么,哪些是业主必须说的,哪些可说可不说呢?
文/图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凤荷(除署名外)
案例一:业主不坦诚,买下“凶宅”可以退房吗?
尽管再三提防,还是买到了“凶宅”,陈**(化名)近期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日前,因与卖家数次沟通无效,陈**只能走上了诉讼的道路。
陈**因为母亲出导致颈椎断裂,辗转多地治疗和手术,为了照顾依旧瘫痪在床的母亲,考虑到广州的医疗水平较高以及表姐也在广州工作方便照顾,因此决定全家搬迁至广州。陈**于2017年已把户口转到广州集体户并具备购房资格。为了在广州买房子,陈**的父母把老家的房子卖掉,卖了127万元。今年6月,陈**在中介推荐下,去番禺区看楼并看中一套76平方米的两房单位,房子开价213万元,最终以212万元成交。8月初双方完成过户交易,8月底交房。在交房当天,陈**家人意外得知这个房子在数月前有人去世,死者是业主家人,放盘时间为发生后不久,死者的死因陈**去询问了很多人,有邻居告诉她们死者是割腕自杀,而物业告诉她们死者是猝死。知道有这样的事情后,陈**立刻询问中介并要求退房,中介表示他们也并不知情,并且联系了业主的女儿,经过多次沟通协商业主仍不愿退房。陈**表示,由于买房是为了照顾母亲,所以陈**特别不能接受房屋发生过死亡,在得知业主是70多岁的老人时,还特别询问过房子里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但都没有人告知她相关。而业主的女儿则表示,有告知过,合同中有相关条款的约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走正规法律途径解决也好。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丽琴)
律师解析:出卖方如违背诚实原则应视为欺诈
买房过程中碰到这样的事情无疑是糟心的,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彦铮表示,“凶宅”通常是指房屋内曾发生非正常死亡,给居住者带来不适感和恐惧感,以致价值贬损的房屋。
“凶宅”的信息并非通过房屋的物理品质反映出来,但却能够引起买受人的负面情绪,足以影响买受人的购买决定。一般来说,买受人买到“凶宅”多为出卖人故意隐瞒“凶宅”信息所致,其实际上有违买受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诚实信用原则及房屋交易的公平性出发,出卖人应当负有披露“凶宅”信息等负面关联信息的义务,出卖人如果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视为欺诈,善意买受人享有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权利,对于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业内人士也提醒,买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房屋的条件,并在做出购买决定之前多打听一下业主出售房屋的情况,比如到辖区的派出所了解情况等。同时,也可要求业主在合同中约定信息披露条款,如“业主保证所出售房屋中未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等情况。若买家发现房屋中曾经发生过上述情况而业主未曾予以书面披露,买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业主赔偿XX元”之类的条款。这样的约定可以督促业主披露房屋信息,也可以让买家在发生纠纷寻求法律救济时有据可依。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丽琴)
案例二:只要有人去世就属于“凶宅”?
这几年,各地陆续发生一些涉及“凶宅”的官司。今年8月,广东清远市民罗先生也试图用前业主妻子在屋内病亡一事而要求退房,但法官的判决驳回了罗先生的诉求。根据媒体报道,罗先生在购入房屋后得知前业主潘先生的妻子在该房屋因病去世,为此到法院起诉原业主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购房款。前业主潘先生在法庭上表示,妻子因患癌症已耗去家庭几十万元,妻子去世一事已经告知中介方,生老病死不属于“凶宅”。广东清远英德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的配偶因病而亡,属于正常的生老病死现象,其居住过的房屋非通俗意义上的“凶宅”。在该房屋不属“凶宅”的前提下,被告无需承担更多的披露义务,因此驳回了罗先生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亲人正常病亡业主可以不告知
法律上没有“凶宅”的定义,司法实践中将在一定时期内曾发生过自杀或凶杀等人为因素致人非正常死亡,致使普通民众在正常交易情形下通常不愿购买的房屋称为“凶宅”;不是所有死过人的房产都可以称为“凶宅”。清远人民法院法官的判词在理,因为生老病死情况社会上每个家庭都会遇到,是正常社会现象,不需要特别提示。
广东省格林律师事务所杨金娜建议,如房屋的物理瑕疵、房屋内发生过自杀、凶杀案件等因素,属于业主必须披露的内容,以后如果给买家发现,才有可能因“隐瞒重大信息”而需要负责任,而二手房内发生正常的生老病死不属于“凶宅”。
案例三:遇邻里纠纷,业主结束官司即放盘
樊女士(化名)此前与楼下邻居发生官司,楼下邻居起诉她房屋漏水导致该业主的房屋天花板出现水迹,要求获得几万元的修复补偿。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签署具结书,樊女士以近五万元了结这宗诉讼。在具结书上,邻居保证以后不得就此再提出相关诉讼。这名业主在了结官司后立即放盘,她打算在买家签约前向买家发出告知书,告知买家此前与邻居的官司,并声明新业主以后与邻居的一切纠纷均与己无关。樊女士告诉记者,这个告知书是“保险”,也是一个“免责条款”,免得房屋出售期间或者出售后因邻里纠纷再让自己经历官司的痛苦。如果买卖过程中以及出售后再遇上邻居的恶意缠讼,这个告知书可以起到“挡箭牌”的作用。
律师解析:前度官司已结案,转让后与己无关
广东省格林律师事务所杨金娜律师告诉记者,在二手房买卖中,像樊女士这样用告知书的方式主动披露房屋过往历史的业主,并不常见。她的告知书,可以起到“免责”的作用。不过这种免责是法律规定,就算她不写告知书,在房屋出售后,因相邻权纠纷产生的责任也是由新业主来承担的。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相邻关系承担责任的是不动产权利人,樊女士之前的纠纷已经结案,因此樊女士这样做属多此一举。如果房屋在产权转移后,再次出现漏水情况,那么承担责任的也应该是新业主,而不是樊女士。
贴士:买家应多看多问,卖家应告知重大信息
在一手房售楼部会看到规划和环境不利因素告知书,二手房买家在买二手房的时候,如何排除不利因素?法律人士建议,购买二手房,如果要排除规划和环境方面的不利因素,首先需要多实地去看房,而且最好是能够白天、晚上、晴天、雨后都看看,观察房屋的光、噪音等各方面的状况;其次,走访周边邻居,向周围邻居多打听,听一下周围居民的居住感受,如果有相关不利因素,在聊天中也能够及时发现。
地产人士表示,二手房业主诚实披露房屋的过往历史,比如曾经涉及邻里纠纷而闹上法庭,的确有可能成为成交的障碍。
而针对出售房屋的一方,杨金娜律师表示,《民法总则》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如果房产存在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如房屋的物理瑕疵或所出售房屋中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等可能导致买家心理不安的情况,根据《民法总则》的诚信原则规定,业主是有告知义务的。
如果业主事先向买家出具告知书,告知房屋的物理瑕疵或曾经发生的恶件,买方仍决定购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不能再就房屋存在该种不利因素而要求解除合同。如果在出售前业主没有告知过买方有关影响房屋交易的不利因素,买方可以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至于如家里老人自然死亡、正常病亡,就属于业主可告知可不告知的因素。
法拍房有哪些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房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屋,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后不能解决的,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房子公证后多长时间必须过户
法拍房有以下风险需要注意:
第一,产权不明的问题。
如该房源有两个以上的实际拥有者,当双方持不同意见时,则无法过户。其次,很多法拍房的被执行人还可能存在多头负债的情况,甚至在不同城市负债,而购房者要厘清这种多头债权、多次抵押的债务关系是较为困难的,后患无穷。
第二,税费和水电气费。
购买法拍房的税费不同于普通二手房,产生的税费一般情况下均由购买者一方承担。同时,还可能存在业主拖欠物业费、水电气费等问题,这就直接增加了买受人的竞买成本。
第三,租约风险。
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租赁合同不随房屋产权人的变更而失效。如果拍到带租约的法拍房,后期的房屋租赁清退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成本。
第四,存在瑕疵。
在进行房屋拍卖之前,公开信息往往仅对瑕疵部分进行简单描述,而不会注明房屋可能存在的质量、居住等问题,这也导致竞拍人无法全面了解拍卖房屋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法拍房好处:
1、便宜实惠
法院处置资产是为了结案,并不是做地产生意。所以有些房子的评估价就不高,有时候甚至是一拍没人买,再降价20%进行二次拍卖,这个时候与市场价对比,可能已经是7折。
2、不限购
为了防止炒房,各大城市都出台了自己的限购政策。法拍房刚好弥补这个缺陷,甚至有些因为拆迁家里有好几套小房子出租的土豪们,也通过这个途径买了一两套大房子自己住。
3、质量保证
法拍房正因为本身有风险。所以买之前都是看了又看、查了再查,还要委托一家专业机构看房、调查、等等。所以,法拍房反倒因为大家的步步小心,层层筛查检测之后变成一个最安全的房子。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法拍房
请教购买二手房的流程,过完户还需要做些什么?要多久才能收到房?
看上一套二手房,因为房产证不到两年,所以卖方想先让买方交一部分钱,再去作个公证等满两年后再过户,这样做可不可行?
小哥今天分享一个真实案例,在2016年成交了一套二手房,交了20%定金,由于还没有办一手证的原因,导致要到2018年才可以过户,经历了两年的时间房价整整升了两。
最后卖方由于房价爆涨的原因最后选择违约不卖,买方无奈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除了赔偿购房定金,还要赔偿该两年错过买房的差价损失,案子一直到2019年才正式结案,审判结果是如何?小哥后面再说。
在这个问题上,首先我们要知道这套二手房还有多久时间才满两年,如果超过半年以上才满两年,小哥就建议不要这样操作了,二手房交易有比较复杂的流程。
过户时间拖的越久交易的风险就会越大。做公证只能说明这套房子有这个买卖交易信息,买方给了多少钱卖方,但不能保障交易可以顺利进行,从支付房款到过户的时间段里,卖方仍然是房子的合法产权人。
可以这样说,做个公证根本没什么实际上的意义。那长时间不过户会有哪些风险?小哥下面分享一下
1、政策原因,国家购房政策经常出现变化,例如今年7月份东莞刚出台的限卖政策,拿房产证三年内不能转让,除了购房政策之外,银行政策变化也有可能会导致交易不成功。
2、房地产市场波动性较大,每年的市场状况有可能都不一样,今年买的房子,明年升个几十万或者降个几十万都有这样的可能,在房产证还没有正式过户的情况下,就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的心态。
人性就是这样,一旦发生了利益冲突,之前的山盟海誓就荡然无存,因为这种情况对溥公堂的还大有人在。小哥前面说的案例就是因为市场波动的原因导致卖方违约,最后买方胜诉,卖方除了赔偿20%的定金另外还要赔偿买方该两年错过买房的差价损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3、产权不确定性因素,由于交易时间过长,产权人在过程中有可能会发生家庭矛盾或者意外伤亡等原因,导致该房屋产权出现了转移,例如是析产或者继承。
4、卖方财务不确定因素,在前面已经说过了,该合法产权人仍然是属于卖方的,如果在等待交易过程中,卖方出现了资金问题并且没有能力偿还,那债务人可以直接申请查封该房子,最后进行拍卖,小哥要说的是拍卖第一收益人是银行而并不是个人。
以上几点风险,都有可能导致房财两空,所以等满二年再过户需要谨慎再谨慎,最后小哥提醒买房一定要正确规避风险,以免得不偿失。
看好了一套二手房,怎么查是不是对方产权?房源 安 全吗?
1.你那个房子应该是卖房那边要还银行的按揭款,一般银行预约结案的时间在2个月左右,所以这一步等的时间比较长;
2.不知道你要不要,如果要的话在过户之前还要去银行或者担保公司签按揭合同;
(过户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3.核税,递件,交税,取件(取件一般不在当日,除非办理立等可取);
4.如果有的话取件拿到自己的产权证到银行办理抵押;
(完)
注:你要装修的话只要递件成功就可以问中介拿钥匙了,赶快点年前还是能搬新家的。
购买二手房钱不够 中介给垫资 可靠不 需要注意什么
看好了一套二手房,怎么查是不是对方产权?房源 安 全吗?
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我看好了一套晋中平遥的没下来房产证二手房,但是对方是买的,我可以买,要求对方先把还清,把房证拿出来就可以过户了。
如果对方没有能力还清,那你们需要去办理个公正,你出钱把对方还款还清,拿出房证再过户。
我之前有套房子就是这么处理的,不过要谨慎处理,别让对方骗了,建议你找个房屋中介的朋友帮你处理
记得纳
看好了一套小产权的房子,可以买吗你所谓的小产权是那种?严格说,法律上根本没有小产权房这种概念,这只是民间俗称,而种类较多,普通老百姓根本分不清,一种是经适房,房主拿到房子五年内不得上市进行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无效。五年后交易要向国家补缴高额出让金。另一种就更不提了,盖在农村土地上,所谓小产权,其实就是没产权,国家不认的。就是分给农民的房子,跟宅基地性质差不多。而法律规定,非本村农民户口不许购买。因此无论多少年,这合同都是无效。卖房日后反悔,对不起,合同解除,房子你拿不到。法院只能判返还购房款本金。补偿部分按照市场价增值,双方分摊,一般一人一半。打个比方,你买房是价值50万,打官司时价值100万,一般判房子还给对方,对方连本带利赔你75万左右
我想买二手房,看好了一套是暗厅,好不好呢,年后, 暗厅装修要点:
1、向镂空隔断借光
若与暗厅相邻的空间光良好,那么尽量不要阻断光线的传播路径,可以考虑将两个空间打通。考虑到还是要区分两个空间的功能,相连处多考虑用通透的元素,例如可以用镂空屏风、玻璃隔断等方式对区域进行划分,让光线能够通透。
如果与暗厅相邻的空间为卧室,还可以用布帘隔断,或者在镂空屏风的基础上,增加珠帘、透明丝质帘子等软装作为点缀,布帘可以随意开合,既能透光,又能保护卧室的私密性,珠帘这些软装还能为卧室增添浪漫色彩。如果过道很长且结构不能进行大的调整时,也不妨将部分墙体做成玻璃墙或设计壁窗,以增加室内光。提醒:镂空隔断可以有效透光,补充自然光,但是需要考虑承重墙的问题。若是承重墙,则不能对墙体进行拆改。
2、用玻璃金属反光
要让暗厅变亮一些,主要应该在光线和视觉上做处理。在光线稍暗的区域,可以做借光处理,与光区相呼应。
如果暗厅周围的墙体不能随意拆改,那么可以在暗厅附近有光线可以到达的地方,考虑增加玻璃、金属、镜子等能够反光的元素,通过折射光线来提高暗厅的亮度。余工建议,非隐秘空间的门可以用玻璃门代替,例如书房可以考虑敞开式的设计,做玻璃材质的推拉门,即能达到借光效果。提醒:镜子不宜大面积用,否则长期下来容易让人产生晕眩感。最好用可移动的镜子,方便日后调整。
3、从相邻空间引光
如果是南北通透的户型,暗厅夹在中间无法光,那么可以拆改与暗厅相连的墙体,从暗厅南侧或北侧的空间引光。
如果暗厅是卧室,与客厅相邻,那么可以把相邻的墙打掉,做磨砂玻璃隔墙。墙上还可以做些造型架,放摆设品。这样不仅光好,也前卫时尚。并且由于是磨砂玻璃,人在客厅也看不到卧室内部,如果还想更隐秘,可以在卧室磨砂玻璃上挂上窗帘。如果暗厅正对着卧室、厨房,可以将墙体拆掉部分,换上玻璃推拉门。这样既能保证空间的完整性,又能保证暗厅光源。另外,如果暗厅面积不大,可以在墙上增开窗户,补充光。
提醒:若不是承重墙,打掉原墙体后,除了用以上方法,还可以安装活动板墙,需要自然光时就翻动墙板将两个空间合二为一。
望纳,谢谢。
我在重庆永川区看中了一套132平米的二手房,对方是二套房 ,产权已过5年,我也是二套房144㎡以下满5年,营业税可以免。
契税:二套房不管面积大小统一收取3%
个税:1%
其他还有制图费、工本费、印花税、交易费、登记费、勘察费等,加起来也就是几百的样子。
希望可以帮到你,望纳
怎么看二手房信息里房子是不是大产权房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应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由登记部门通知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现场勘测,待勘测数据确定后,权属管理部门需要通知土地管理部门最后核定地价,还要审核该项目是否按规划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是否按规划的面积建房、地价款最终缴纳的情况以及拆迁安置结案情况等。只有在上述内容全部审核无误后,才能确认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即俗称开发商的“大产权”
我看好了一套二手房,但是对方没有产权证,只有购房和往来收据,我该怎么办才能保险的购到此房敬请指不具备产权证的房产,风险很大。建议不要购买。
不排除房产已经被抵押。如果你购买了,损失很大。
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买了一套二手房,房龄2008年的,过户时产权还没过二,房龄和产权有什二手房交易流程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买二手房特别要注意,要清楚买二手房注意事项,不然很容易被骗。在买房前请详读以上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车位产权转让协议怎么写,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 *** 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我想自己安装一套二手房房源系统没有可能,毕竟房源系统本身是没有房源的。
里面的房源都是中介自己输入进去的。
你要有房源,还安装它干嘛。
非要装,花钱吧,便宜的,也要三五千把。
买二手房钱不够,中介给垫资是可靠的,也是很不错的选择,但需要找个正规点的中介是可以的.
1、银行因为额度紧张而使得放款速度非常慢,迟迟办不下来可难坏了一大批二手房的买家和卖家。除了银行的原因之外,买家因为个人资质不佳和信用不良而办不下的情况也十分常见。办不下来,买家就被迫陷入违约的窘境,于是中介“垫资”帮助买家付房款成为一种新的选择。
2、对于买家而言,在中介垫资的帮助下,既能够避免办不下来的尴尬,同时全款买房可以从卖家处获得更多的优惠;对于卖家而言,买家通过垫资来买自己的房子,就能够很快收回全部房款,风险会降低不少;对于中介来说,通过垫资促成交易,可以大大缩短交易周期,还能赚取一笔垫资服务费,何乐而不为。
3、虽然中介垫资买房能解决不少难题,有诸多好处,但是融360体醒各位购房者,找中介垫资,风险也不小,大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点。
风险何在:根据央行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利率的四倍。而中介垫资的月利率已经远远超过四倍的标准,所以,若借贷双方发生债务纠纷,中介垫资利率超过4倍上限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实际情况中,用“垫资”解决资金问题风险不可预估。另外,如果在买房的过程中,卖家毁约拒绝卖房或者拖延过户时间,将会给选择垫资买房的买家造成很大的损失。买家不光要支付中介服务费,还要支付高额的垫资服务费。
4、中介挣的是中介服务费,买家而找中介协调垫资的风险很大,中介公司既不对利率负责,也不对金额负责,代办服务费不管成不成却照收不误。如此看来,中介才是垫资的真正赢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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