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我老公最近签署了不动产买卖合同,买的是二手房,并且找的中介,现在卖家反悔不卖,我们如何起诉?

2.二手房买卖没有成交中介费会退吗?

3.我是卖方,二手房合同写明款清交房,但是买方付完首付过户后,中介没经过我同意就把钥匙给了买方?

4.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又反悔了,不想买了,中介费需要交吗?需要承担违约金吗?,约定的定金还没有交卖方。

中介把二手房买卖合同收走了_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中介收回

二手房交易的中介费一般为房价的2%~3%,如果是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中介费就至少要2万元。这还不包括中介以其他名义收取的不计入合同的费用。有此可见,中介费也是在房屋交易中一笔不小的支出。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存在很多交易失败的情况,这时候能退中介费吗?

二手房中介费是什么?

房屋中介是通过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机构的服务费,也称为居间佣金。目前市场上对中介费的收取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大多数中介机构收取的标准会在2%~3.0%之间浮动。

到底二手房中介费能不能退?

这里我们用一个例子来分析一下:

北京市的王女士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房子,签了买卖合同交了定金和中介费。但因首付不足问题,房子最终没有买成。为此王女士想要回中介费,但遭中介公司拒绝。回家后,王女士越发生气,"即使定金不给退,中介费也该退吧!",王女士认为,房子没有买成,中介没有尽到义务,应该可以退中介费。

但中介明确告诉购房者,"合同里都写明了,如果因为买方原因导致交易未完成,中介费不予退还。"在中介方看来,他们已经完成了介绍房子,促成交易,履行了居间义务,中介费理应收取。

案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王女士由于自身资金问题,最终没能够买房,但中介的各项服务已经完成上,所以想要退回中介费很难。

中介费能不能退,主要分三种情况:

一、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不退或退少量中介费;

二、中介未促成交易,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

三、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中介原因最终无法完成交易,中介须全额退回中介费。

中介费的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并不少见,为了避免此类纠纷,我们应尽可能完成交易。为了完成交易,要尽可能多的核实房源产权、债务、抵押情况。如果资金不足,也不要轻易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中介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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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最近签署了不动产买卖合同,买的是二手房,并且找的中介,现在卖家反悔不卖,我们如何起诉?

买卖双方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最终完成房产过户,在很多人看来,这种情况下中介是不应该收取中介费的。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如果是由于中介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完成过户,则无需交中介费;如果是由于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完成过户,则要支付部分甚至全部中介费。目前买房人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中介只负责到买卖双方签完合同,而不是以完成过户才能收取中介费。

二手房中介是通过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机构的服务费,也称为居间佣金。

中介承诺未兑现应退还中介费

2013 年,在北京版国五条政策落地前,为了避免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北京的二手房市场曾掀起过一波购房高潮。王先生就抢在国五条政策执行之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承诺可以在政策执行之前为王先生完成过户手续,并将这一承诺写进了居间合同之中,因此王先生就与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了中介费以及定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在政策执行前完成该套房屋的过户手续。新政策执行后,由于该套房屋不满五年需交纳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算下来,个人所得税要交20万元。面对这笔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王先生表示无力承担。业主也表示不会为个税买单,在该套房屋买卖无法进行下去的情况下,王先生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

该案例中,房地产中介在居间活动中为促成双方成交,承诺在“新政”执行前办理完毕房地产过户手续,房地产中介却未兑现这一承诺,而这一承诺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那么,中介机构应该退还中介费。

买房人原因造成房产不能过户中介费不退

石先生在前不久通过一中介公司在望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及与中介的服务合同之前,中介公司要求石先生先签一个声明:表示自己确认有购房资格,如购房资格出现问题导致无法过户责任由买方自负。

石 先生当时十分自信购房资格没问题,没有去确认自己的个税和社保是否满五年。但是当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并交纳了中介费和定金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却发现 自己的社保曾经因为工作变动断过,因此他不具备购房资格,他要买的二手房无法过户到其名下。在买卖无法继续的情况下,石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 介费,但遭到了中介的拒绝。中介的理由是房屋无法过户的责任在石先生自己,中介没有任何过失。

在这个案例中,买卖合同双方的交易已经达成,中介机构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系石先生自己造成的,他应当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用。

业主违约致交易失败?仍要支付部分中介费

郭 女士与业主何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日,郭女士支付了2万元购房意向金,并在《中介费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中介费为2万元。而后,因业主何先生一方违约,未能继续履行该合同,郭女士的购房也宣告“破产”。何先生返还郭女士已支付的2万元意向金,并补偿违约金2万元。

当前的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对于中介责任的完成不以网签或过户为准,而是以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的职责就已经完成,按目前的格式合同规定,中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了。

在上述案例中,房地产中介在居间活动中为促成双方成交,承诺在“新政”执行前办理完毕房地产过户手续,而房地产中介又未兑现这一承诺,这一承诺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那么,中介机构应该退还中介费。

中 介费的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并不少见,为了避免此类纠纷,我们应尽可能完成交易。为了完成交易,要尽可能多的核实房源产权、债务、抵押情况。如果资金不足,也不要轻易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中介费。另外,建议客户在买房时选择正规大型中介,一来佣金不高,二来服务有保障。在当前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都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的情况下,建议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先与中介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尽量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约定得越详细越好。甚至可以与中介协商 约定在完成过户后方可收取是中介费,在未完成过户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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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没有成交中介费会退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你是买方已付定金,法律上你已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你没有说明买卖双方谁中止履约?卖方为什么不退还定金?如果是你不买了,那么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1万元作违约金;如果是卖方不卖了,卖方双倍退还2万元作违约金。1、根据你的描述9月1日后你可以进入诉讼程序,因为9月1日前没有超过合同规定的时效,2、如果你胜诉,卖方不履行,你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少一个月,你此案的法律事实简单,法院可以进入快速审理程序,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

我是卖方,二手房合同写明款清交房,但是买方付完首付过户后,中介没经过我同意就把钥匙给了买方?

法律分析:如果二手房买卖没有成交,中介费能否退还,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中介公司未能促成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无权收取中介费,但中介公司可以要求适当的劳务费;第二种情况,中介公司促成买卖双方达成购房协议,但由于非中介公司的原因,买卖双方没能按照合同完成交易,中介公司仍然有权收取中介费,但应当减少;第三种情况,中介公司促成买卖双方达成购房协议,但由于中介公司的原因,买卖双方没能按照合同完成交易,中介公司无权收取中介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处理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又反悔了,不想买了,中介费需要交吗?需要承担违约金吗?,约定的定金还没有交卖方。

你是卖方,可以先撇开中介,直接看你和买方签的二手房合同,二手房合同上面注明了款清交房,你现在可以直接以合同的这个条款要求买方把钥匙和房子腾出来。至于中介,你不用管他们,着急的是买方,因为他交了首付,他比你着急,他没有交清尾款你没有过户给他,那这套房就不属于他,你让他自己找中介去理论。

然后说违约,中介自然是违约了,只是你起诉中介也没什么用,而且你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不就是拿到全款吗?至于提前交房,如果你觉得买方不好说话,可以拒绝交房,跟钥匙在谁手里没有关系。如果闹翻了,可以直接打派出所电话来调解,让买方搬走。而且二手房合同上面除了首付应该还约定了尾款什么时候交,逾期不交买方也属于违约,要交给你违约金,大不了房子不卖了收回来,同时还收一部分违约金,对你的损失不算大。而中介,你不用跟他们生气,让买方去纠缠他们吧。最后,你要记住,中介是为了赚钱而已,他们大部分不会为你考虑多少,你也不要指望他们真的对你负责。

二手房居间合同签完以后不买了,中介费是需要交的;在签订合同时付了定金的话,一旦违约也是不退还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特别指明定金类型,应当认为当事人约定的定金为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的设立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只能对合同设立的定金解释为违约定金,因为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来看,是希望通过设置定金制度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并非通过支付一笔定金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房屋居间合同是一份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的合同。从性质上判断,其一为居间关系即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但另一法律关系即买卖双方之间是预约合同关系还是买卖合同关系,预约合同是相对于本约合同而言,内容主要是约定双方当事人应谈判缔结主合同。对于预约合同的当事人而言,承担的只是尽量促成主合同的成立,如果不能就主合同达成一致,可以不签订主合同且无需承担责任。一般的房屋居间合同属于预约合同,即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签订本约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但根据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当事人已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了具体约定,但未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双方并未明确约定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买卖合同成立、生效要件的,而双方已经签订的协议书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视为买卖合同成立,并认定合同有效。解约定金应属约定定金即只有在合同约定情况下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