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查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是非已迁出

2.怎样才知道二手房的原主户口是否迁出

3.怎么查二手房有没有户口没迁出

4.如何查询购买的二手房,前业主是否已将户口迁出?

5.怎么确认户口迁移成功

二手房怎么查原房主户口是否迁出了_二手房如何查户口是否迁出

可以去户主所在派出所查询。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核实房主身份信息及房产证;核实卖房人提供的居民与其房产证上登记的房主是否是同一人,有无他项权记载,有无共有人;

2、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待售房屋的情况,如房屋登记情况、房屋用途、是否有查封、是否有抵押等。

3、办理预告登记。作为买方,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如较长时间内不能过户,建议在该套房产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可以有效阻止房主将一房二卖;

4、核查待售房屋的租赁情况,如果房屋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5、房款交付需谨慎。房屋买卖是大宗钱款交易,不主张一次性付完全部购房款。

6、搞清户口问题。要了解清楚该套房产上都有哪些户口,同时在合同中约明处置该套房产上所有户口的期限,卖方如若不能依约履行,承担责任的方式;买方针对卖方的违约行为享有的权利;

7、重视违约责任的约定。在合同中明确哪些行为构成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方式。

怎么查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是非已迁出

国家实行户籍登记制度,公民的户籍以户为单位,由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管理。

所以,当事人可以到该住房所属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咨询住房的原房主是否迁走了户籍。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怎样才知道二手房的原主户口是否迁出

先到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核实是否有户口附着在这个房产上

向民警说明情况即可查询

如有户口附着,在合同中约定卖方在房产过户前将户口迁出,否则视为违约,买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每逾期一日承担1000元违约金;

约定预留一部分房款,待卖方迁出户口后支付

怎么查二手房有没有户口没迁出

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如原房主拒绝配合。

则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

扩展资料: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或有关凭证。

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如何查询购买的二手房,前业主是否已将户口迁出?

当事人可以到该住房所属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咨询住房的原房主是否迁走了户籍。

但是如果原户主不迁出的话,法律是不强制户口迁出的。原房主不迁,你也不能迁进去。这就是买二手房的坏处。而且二手房是不新户口的,本地人可以转过来,外地人转过来就要看当地的政策了。

怎么确认户口迁移成功

公民购买二手房以后,若需要查询自己购买的二手房的前业务是否已将户口迁出,可以直接带上本人原件,合法手续办理购房的证件(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资料)到房产所属户籍部门进行咨询。

一、法律规定,户口是以居住地址立户,同一居住地址只可以办理一个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公民购买二手房以后,若需要办理落户到当地,是需要及时到二手房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户口情况,若原户主已经迁出户口公民满足当地落户要求,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落户。

二、原房产持有人房屋买卖完成以后,应该及时办理相关户口迁移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2)规定,对于因为居住地变更等情况导致户口需要变更的,原户口簿户主是需要及时带上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出的。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三、公民若需要查询房产户口情况,可以直接到户籍部门进行查询

由于房产所属户口情况,只有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才可以查询,公民若需要查询该二手房产户口情况,只可以房产持有人本人带上其原件以及房产证原件等资料到户籍部门进行咨询的,明确表达想查询该房产原户口是否办理好相关户籍迁移手续就可以。

若发现户口未办理迁移,新的房产证持有人应该及时跟原房产持有人沟通尽快办理相关的户口迁移流程,避免影响到新房产持有人无法落户。

引用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查询。查询户口是否迁移成功可以持本人和购房协议,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查询。如果是购买二手房,应在购房协议中约定迁移出去户口,并约定具体的时间,如果到时原来的房主不迁移,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民事权利,也可以通过派出所处理,原房主户口没有迁出之前,你是无法将户口迁入的。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户口迁移没有时间上的明确限制,只要是符合迁移条件的持有相关材料即可办理。

一.户口迁移所需要材料:

1、本人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二.户口迁移程序(步骤):

1,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

2,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是最后步骤,切记。(如果迁过去之后是集体户口,可能不需要这一步) 注:如果是购房迁居或者结婚迁户口,切记最后一定要到该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不是在派出所迁完户口就结束了,否则在某些意义上也属于黑户;如果需要出示房产证,必须是本人的或者本人配偶的,父母亲人之类的一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