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省人在郧县买房子户口能迁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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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人在郧县买房子户口能申请迁入。

一、政策依据:

十堰市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3年5月21日《十堰市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六条措施》。

二、所需材料:

1、迁入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居民(含复印件)。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落户证明。

4、迁入人与迁入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户口登记明确的除外)、未婚证明(法定婚龄以上出具)。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二手房的,新房主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方可办理迁入手续;房产所有人系未成年人的,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后未成年子女随迁。

6、非农户口投靠农业户口的,需提供在原籍失业证明或退休证明。

三、审批流程:

1、派出所先期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2、通过审批的,派出所通知群众办理手续;未通过审批的,派出所通知群众领回申报材料或补交申报材料。

四、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外省人在郧县买房子户口能迁入吗

因是直系亲属,两种方式供你选择:

一、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你们夫妻名下,需要带着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析产协议、居委会证明,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

二、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你们夫妻是买方,和普通人一样到房管部门过户:

需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有的不需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

外省人在郧县买房子户口能申请迁入。

一、政策依据:

十堰市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3年5月21日《十堰市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六条措施》。

二、所需材料:

1、迁入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居民(含复印件)。

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落户证明。

4、迁入人与迁入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户口登记明确的除外)、未婚证明(法定婚龄以上出具)。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二手房的,新房主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方可办理迁入手续;房产所有人系未成年人的,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后未成年子女随迁。

6、非农户口投靠农业户口的,需提供在原籍失业证明或退休证明。

三、审批流程:

1、派出所先期受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2、通过审批的,派出所通知群众办理手续;未通过审批的,派出所通知群众领回申报材料或补交申报材料。

四、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