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买卖中关于房款的风险

2.卖房有技巧 售二手房需规避的四大风险

3.二手房买家卖家有哪些风险?

二手房买卖卖方风险_二手房买卖卖方风险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因为买方在交易过程中更容易受到损失,所以大多数人都不太关注卖方的利益,其实卖方的权益也是需要保护的。那么作为房屋出售人,卖房子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如何才能保障出售人的权益不被侵犯呢?下文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卖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大家规避风险。

一、出售房子不要全权委托中介

通常情况下,卖方的房子如果正在按揭中,无法自己还清按揭的时候,就需要委托中介和担保公司来进行赎楼。但是这个时候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全权委托中介来办理的话,中介可以不经过卖方的同意,便可随意处置房屋的买卖行为。很多时候卖方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房子的出售,因此,经常会出现纠纷问题。

二、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屋要注意

卖方如果想卖正在出租中的房子,那么不要忘了向租房者告知房屋出售的事宜。因为租房者有权优先购买自己所租的房子,如果房东要出售该房产就必须要和租房者商议好,租房者如不打算行使权力优先购房的话,则需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来证明自己放弃该项权利。这样,才能进行房屋的出售和交易,否则如果租房者在交易过程中提出要买房的话,那么其有权利要求卖方和买方解除合同的。这一点很多时候都被卖方忽略掉,从而在交易中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

三、卖方解约要谨慎

很多时候卖方都会因为房屋的价格而考虑和买方解约,卖给别人,但是如果要解约,有一点一定要注意!现在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为了保障买方的利益,都会约定解约定金,一旦卖方决定解约则需要双倍偿还买方的购房定金。但是,如果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就不是双倍赔偿违约金就可以的了。

因此,如果卖方想要违约,那么好还是主动和买家协商一下赔偿问题,尽量按照双方都满意的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升级就得不偿失了。

四、选择规模大且正规的中介

虽然现如今二手房交易逐渐正规,交易环节也更加安全,但是选择安全正规的大中介还是很重要的。这样不仅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发生,而且大中介的客源丰富,来买房的人也会多,这样能更快更安全的将房子卖出去。

二手房买卖中关于房款的风险

二手房过户卖方存在风险概率较低,一般分两种情况:

一、买家全额付款,这种情况卖家可以说没有风险,一般交款后马上过户,两者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对于卖家来说,房款已经拿到,交易已经完成;

二、买家需要走商业买房,这种情况卖家需要注意一下环节即可:

1、签购房合同时,把买房金额以及最晚付款时间写清楚,违约条件明确;

2、收到首付款当天去房地局过户,同时和买家去银行、担保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审核清楚合同真,签订时一定要在银行或者担保公司进行,银行会把直接放到卖家手上,所以在银行留的一定是卖家的银行账号;

3、尾款到账时间一般是7个工作日内,如果7个工作日内没有到账,要及时询问情况。

卖房有技巧 售二手房需规避的四大风险

在二手房买卖中,常常出现卖方收了房款之后便杳无音信的情况,还有买方支付首付款后才知道房屋被查封或房屋抵押没有注销而不能办理产权过户,而卖方已无还款能力了,让购房人房钱两空。

以下这些行为存在交易风险:

1. 不选择资金监管

交易双方放弃资金监管,坚持自行交付房款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卖人无法取得全部房款,房屋购买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亦无法追回已经支付的房款等。

2.当买方全款购房,要求提前过户,尾款延后支付

卖方未拿全款或未控制全款来源就过户,卖方会存在极高的风险。

卖方风险:如果买方只有极少的自有资金,想通过购得的房屋抵押获得资金,滚动购买多套房屋,极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导致卖方无法收回尾款,同时因房屋已过户也失去了对房屋的控制权。

3.房子有抵押,卖方想用买方的首付解抵押

买方风险:第一,房主有可能拿买方用于解抵押的钱挪作他用,导致房子没办法解压;第二,房子有可能有多笔欠款,买方支付的钱只能解压其中一个,解除一笔还有其他笔,轻则延误交易,重则钱房两空。

4.买方短时间内打算以他人名义多处购房

这样做无法保证买方能否按照合约如期支付尾款,对卖方即有可能拿不到尾款,又可能耽误时间。

那应该如何预防上述风险呢?

选择房款资金监管,既能保证买家的资金安全,确保房屋过户后再支付房款,即便房子不能过户,自己的资金也不会有影响;而对业主的保证就是,房屋过完户之后,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准时收到全部房款。

另外,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一般有四次付款行为,第一次是在签订《不动产买卖意向书》时支付意向金或定金,第二次是签订买卖合同后支付首付款,第三次是房屋过户后支付的房款,最后一次是支付尾款。

我们也可以从资金支付的谨慎来规避支付风险:

1、 支付意向金

在支付意向金时一定要在房产登记中心调查买卖房屋的基本信息,看看房产证是真还是,产权人是谁,房屋有无抵押以及房屋是否被查封等情况。这样房东或承租人就不能卖房了,房屋被查封而不能过户的房屋也就无人购买了。由于《不动产买卖意向书》是买方直接和中介签订的,买方的意向金也是交给中介公司,这样在意向金转定的条款中一定要慎重,不能让中介和卖方吃了你的定金。

2、首付款,首付款是在签订《北京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时或之后几日内支付,这笔款很多,至少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以上,而且首付款的支付风险最大,这笔款付给谁最保险呢?如果直接付给卖方,那卖方有可能卷款而逃。付给中介公司也有风险,信誉不好的可能有进无出,小中介也可能关门走人。这笔房款最好是双方委托银行的监管机构或律师事务所来管理。如果房屋有抵押而卖方又无力还款注销抵押,那么首付款就直接支付给银行还贷,这样支付的风险就大大的降低了。

3、房款

一般是在房屋产权过户后支付,过户后房屋的产权人就是买方了,不论是现金支付还是靠银行支付都没问题,但是也要注意这笔款交给谁?收款人一定要是卖方或其委托的收款人。不然你还要付二次房款。

4、尾欠款

这笔款的数额不大,一般在房价的百分之十左右,但是作用不可小视。它保证卖方在交房时付清煤气、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还有卖方要把房屋内的户口迁出,不然的话买方就不要轻易的支付尾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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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家卖家有哪些风险?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常常被认为是弱势的一方,其实卖方同样面临着交易风险。那么注意哪些事项才能保证卖方的权益不受侵害呢?可以看看卖方需要规避的四类风险。

风险一:选择不正规中介

很多二手房交易纠纷都是源于中介,因此卖房者选择安全正规的大中介还是很重要的。这样不仅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发生,而且大中介的客源丰富,能更快更安全的将房子卖出去。

判断中介是否正规可以通过营业资质、注册资金、员工资质和该公司拥有的门店数目来判断公司实力。另外,从口碑、形象、员工素质及工作划分细致程度也可以判断中介是否诚实可信。

风险二:选择全权委托

由于卖房手续复杂,因此卖家选择全权委托的售房模式屡见不鲜,但受委托人如超越委托权限进行交易行为,会给交易带来很多潜在风险,

建议卖家选择一般性委托,不宜取全权委托或独家代理销售的形式。另外在签订合同或委托书环节需多加注意,对相关的条款(如付款方式,经纪公司的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差价”如何处理等)应认真考虑,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风险三:房子尚在租期

卖方需要注意如果尚在租期的房子出售是需要提前告知租客的,这是因为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租客不打算行使该权利,卖家需要求租客出具声明书表明放弃优先购买权。如不告知租客,其是有权利要求卖方和买方解除合同的。

风险四:盲目解约

由于房价上涨或其他因素,卖方可能会面临着已经签订合同,却不打算出售房屋的情况。这里就涉及到解约,但解约是要付出代价的。一般而言,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买卖双方会约定违约责任,一旦卖方决定解约不仅需要支付违约金,还需要双倍偿还买方的购房定金。因此,如果卖方想要违约,那么最好还是主动和买家协商一下赔偿问题,尽量按照双方都满意的办法进行处理。

二手房交易过程复杂,稍有不慎就会落入钱房两失的陷阱,作为卖方不能轻视各个环节的同时还要了解足够的房产知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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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买家卖家有哪些风险?

现在二手房会有很多高危房源,在此提示一下,请大家注意,避免踩坑。

1、卖家无法提供房产证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只有房产证能证明房屋归属,如果买没房产证的房子,要承担很大风险,权利也没有保障。

所以,购房的人一定要警惕卖家拖延不交房产证或者只是给买家看已被拍照显示的房产证而不是真正的实物。

2、卖房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如果房子有多个共有产权人,买房一定要征得所有共有人同意。有共有人不同意的,买卖无效。即使完成了过户,之后产权人追究起来,你也只能退房。

过户时,必须要所有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有人来不了,要对方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尽可能降低毁约风险。

3、被有关部门查封、扣押的房产

买了被查封、扣押的房子有可能无法交易,或者你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复杂,有恶意的也有无意的。

原因可能是房价大涨,卖家与第三方合谋伪造债权债务关系,让查封房产,使交易被迫中止;也可能是卖家出卖的房屋登记上属于卖家,但根据规定和家人共有,共有人提讼,查封了房产。

原因很多,买家常常防不胜防。如果涉及诉讼房屋被保全,查封周期会很长,房屋被查封期间无法过户。

4、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现在房价高昂,不少卖家的房子都是买的。未还清银行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据规定,必须是无抵押状态的房产,才能办理过户。

所以,购买此类房子,买家需要先到银行办解押(所谓的“赎楼”)。如果房子还做了其他担保欠款,买家必须还清担保的钱,才能办理解押。

5、违章建筑的房屋

如果房屋有违建,按照有关规定,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子是不能买卖、不能过户、不能通过任何合法途径抵押的。

违章建筑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一种是合法取得但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

6、正在出租的房屋

我国法律原则之一的“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房买卖。

即使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只要租房合同还没到期,租客就有权力住在里面,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7、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房子一旦鉴定为危房,已经失去了居住的价值和意义,因此买家在购房时要了解房屋的年龄和结构等情况,做出初步判断房屋是否属于危房。

8、存在超标未经过处理的房改房

房改房是单位给予员工的,面积是根据员工的行政级别、工龄等因素确定的,在二次转让时如果原来的产权单位认定超标,则必须先将超标问题处理完毕才可以上市交易。

二、按揭买二手房怎么交易?卖方有什么风险吗?

买卖二手房,卖方的唯一风险就是过户后买方不付尾款,不过正常操作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交易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

2、到银行签订合同(全款付没有这一步)。

3、审核通过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全款购房的话办理过户的时候买方把尾款付清,然后办理单方取件)。

4、办理过户后取产权证交给银行(全款房买卖到这里就结束了)。

5、银行放款。

扩展资料:

财产分割:

1、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的情况。

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上述情形房产分割的处理,双方婚后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先要将部分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