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造吗? 二手房交易时遭遇毁约该咋办

2.二手房办理过户后新证还没下来,房东反悔不交出旧房产证怎么办

3.签了二手房购买合同,房主不卖了,要付中介费吗

4.收了买家定金,不想卖了可以吗

5.房子不想卖了但买方付定金了

二手房付了定金房东反悔了怎么办理_二手房付了定金房东反悔了怎么办?

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你所交纳的定金,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一个说明“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你造吗? 二手房交易时遭遇毁约该咋办

如果是房东反悔在先,属于房东违约,房东应退回购房意向金。如果当时著名是房屋定金的话,可以要求房东双倍赔偿。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07条、合同法第108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第10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08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手房办理过户后新证还没下来,房东反悔不交出旧房产证怎么办

受契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调整等影响,一些城市二手房的交易量不断上升。原本在年前还在犹豫要不要买二手房,期望着房价能够再降一点的购房者们,如今都不再犹豫,期待能快点签约,就怕房子又涨价了,卖方后悔卖房了。如果卖房后房主反悔毁约了,买房者该咋办?

前有上海买房,房子还没过户就赚了100万了的“神话”。如今在北京,市民陈女士在春节前看上了市中心的小两居,过了一个春节后,房子就加价了50万。市民徐先生有一套住房出手,2月中旬与一位购房者达成意向,并收取了10万元的定金。但近日发现附近的房源价格都在上调,其老婆提出不想卖这个房子了。

上面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着,卖方为啥要毁约?由于房屋买卖过户所需时间大概1个月,在这1个月间,风云变幻,政策频出,很有可能房子就涨涨涨!二手房买卖流程通常都是首先签订合同,买方支付一部分定金;其次进行资质审核;然后网签,买方支付首付;如果要,还要办理房屋;最后就是过户了,过户时主要缴纳契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三种税。那么,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遭遇到房东毁约了该怎么办呢?

没有签定书面合同而遭遇房东反悔:一种是口头的约定且双方实质履行了部分权利和义务,也会产生法律效果。但还有一种情况,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实质履行任何权利义务,约好签订合同的,但最终一方没有签订,基于信赖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叫缔约过失责任,不过责任很小。

另一种是,双方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就算还没有网签,这个交易也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即使最后闹到法院,通常情况下,法院也会支持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甚至强制过户,卖家违约,则必须按照合同上规定的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谨慎,决定购买了就要早点签订好购房合同,以免夜长梦多。?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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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二手房购买合同,房主不卖了,要付中介费吗

您好。

可以依据签订的二手房过户合同去法院起诉卖家违约

二手房签订买卖合同后违约有三个步骤:

1、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即守约方可以依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来向违约方主张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

当一方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注意: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即对于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受到法律保护,非因法定缘由不可撤销,且在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都是正当权利,新安房产网提示在遭遇合同违约时,可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了买家定金,不想卖了可以吗

按购房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处理,你们签订的合同是你们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只要在上面签过字就不得反悔,如果合同当中表示中介费应当在“完成服务”时支付,那么这就涉及到合同解释问题,如果“服务”仅指“牵线搭桥”,那么只要联系到了双方,交完了定金,那么要求支付中介费就是正当合理的。

法律分析

根据问题描述,结合债法理论,如果中介机构将其义务限定于”完成中介“,那么购房者就应该在“签订合同并使其成立后”支付报酬,如果中介机构承诺除了中介以外,它们还将承担后续的一部分责任,那么就可以根据相关条款要求延迟支付中介费——一般来讲,根据合同解释的规则,结合法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表述,可以认为,作为定金合同生效的标志,通过支付定金的事实可以看出双方已经具有了相应的合意,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求,因此,如果没有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成立”,此时中介机构收取中介费就是正当合理的,这个从根本上取决于对应机构的商业模式,最主要是双方之间的合意如何,请提问者查看服务合同当中的相应条款。

房主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请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和中介合同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子不想卖了但买方付定金了

有些店家售卖珠宝、汽车、房子等高价值的产品的时候,先收了买家的定金,但事后又反悔了,觉得卖的价格太低了,想要重新收回来日后再卖个好价钱。那么收了买家定金,不想卖了可以吗?我带你了解相关知识。

收了买家定金,不想卖了可以吗

可以与买家协商违约,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退还定金,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但是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

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的处理办法

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

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卖家签字,再让买方签字。

卖家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卖家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所以如果卖家不签收的话,那么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家毁约就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中介除了取前面所说的反向操作方式外,还应当要求卖家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家收了定金,卖家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

2、签订居间协议后双倍返还定金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签订居间协议后拒签买卖合同

居间协议签订后,房东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这些理由通常有:

(1)居间协议的签约人未得到房东的同意。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人是父亲或者丈夫,由于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所以房东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

(2)房东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所以房东认为没取得产权就签的合同无效,要求退款了事。

如果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买方的损失。

如果房东购买的是期房、拍卖房,或者已和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产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此时房东出售房屋时尽管还没有拿到产证,但合同还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产权(如违法建筑),或者产权是别人的,那合同就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

4、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东拒绝过户

房东不会明确表明拒绝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但可能会制造一些借口,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最终发信称因买方原因未能按时过户而解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房东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书面催告应当同时抄送中介一份。买方应尽量不要延期,如延期应当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

房子不想卖了但买方付定金了业主如果违反合同,必须退还两倍的押金。我建议你再考虑考虑。

1、一般来说,一些大的生意都会先预付订金,卖家在收到订金后就不会再卖了,但也有卖家和买家反悔的时候,这是一种很尴尬的现象,所以在任何时候都要弄清楚。

2、通常情况下,交了订金之后,是不能反悔的,但没有人能保证自己的决定是对的,也可以修改,只要对方没有恶意,就可以修改,但这种修改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因此,按照法律,你要支付双倍的订金,作为赔偿,如果对方不愿意,那就去法院,这是唯一的判决,超过了这一点,法院就会拒绝。

3、定金是一种约定,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笔款项,以保证其履行债务,并以其金额的20%为限。订金合同应以书面方式订立,并在合同中明确支付定金的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支付一笔保证金,以保证其债权。订金契约是在订金实际交付时生效的。订金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该金额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总额的20%,超出该金额时,将不发生保证金。如果实际支付的定金超过或低于协议金额,则按约定金额进行变更。”

所以,如果你和买家签了合同,却没有出售,那么你就要支付一定的定金,因为一旦定金太多,那就是一大笔钱了。

卖房需要注意什么?1、挂牌。找一家可靠的代理公司很重要,但在选择代理时要清楚地说明代理的方法和时间。有的中介会提前支付一定的定金,以低价赚取差价,所以在出售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2、委托不代表全部授权。在出售房子的时候,千万不要把房子交给别人,否则你会后悔的,因为中介可以在没有得到卖家的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出售房子。

3、交钥匙要谨慎。在出售房子的时候,最麻烦的就是看房子了,没有钥匙,所以每一次房东带着人来看房子,都要花不少的功夫。如果把钥匙留给别人,会因为来看房的人太多,会对房子造成一些损坏,如果家里有电器或者其他物品,那就更有失窃的危险了,因此在交钥匙时要慎重好与中介取得一些一致意见。

4、合同中不得有任何空格。由于买卖双方都没有房产交易的经验,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注意到一些较大的成本,比如房款、中介费等,但是对于一些小的事情并不是很在意,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一些细节,不要留下空白,很容易让人钻空子。

5、报价要公道。很多中介都会带着自己的人去那里,经过一番筛选,再将价格压得更低,作为房东,他们必须要知道附近的情况,比如房子的楼层、朝向、面积、户型、景观、馈赠物品、某些特定的背景(比如城市规划或者其他外部因素)。

以上就是关于房子不想卖了但买方付定金了以及卖房的注意事项的等相关内容了,相信你已经有所了解,希望本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